一、軟化水設備選型原則
1.系統(tǒng)用水用量:既運行時間、小時用水量、平均值(The average value)、峰值(peak);
2.源水總硬度(Hardness):水源是市政自來水、地下水、地表水源(江,河,湖水)需提供使用地區(qū)的原水硬度;
3.所需的軟水單位流量(單位:立方米每秒)(噸/小時),用戶設備的性質和要求決定,以此選定標準型號的軟水處理設備;
4.周期制水量設定。
二、軟化水設備選型參數(shù)(parameter)
1.原水硬度(Hardness):<12m·mol/L(原水硬度>8m·mol/L時,請事先聲明);
2.出水硬度(Hardness):<0.03m·mol/L(達到《國家低壓鍋爐水質標準》GB1576-2001要求);
3.工作水壓(特指:壓強):0.20-0.5MPa;
4.工作電壓:220V,50Hz;
5.工作溫度(temperature):0~50℃;
6.原水濁度:<5度(原水含砂量偏高時應加裝過濾器(作用:過濾雜質等));
7.鹽耗量:<100g/N(與原水硬度(Hardness)有關);
8.水耗:≈2%;
9.電耗:<30W。
三、軟化水設備選型指南
軟化水設備的選型主要依據(jù)是需水量、原水硬度(Hardness)及適用場合,相同出水量的設備有多種型號,可根據(jù)實際用水情況選取。
1.原水硬度(Hardness):
原水硬度(Hardness)≤3m·mol/L時,可以選時間控制(control)型,按設備產水量計;
原水硬度(Hardness)≤6m·mol/L時,可以按表中設備的產水能力選型;
原水硬度(Hardness)≤8m·mol/L時,可按設備產水能力的平均值選型;
原水硬度(Hardness)8~10m·mol/L,應按設備產水能力計算,或采用多級系統(tǒng);
原水硬度(Hardness)≥10m·mol/L,須選用多級處理,一般兩級處理可達到要求。
2.用水場合:如果配用熱水鍋爐或其他同類設備,可按設備產水能力選型;如果向蒸汽鍋爐供水,一般按鍋爐蒸發(fā)(evaporate)量的1.2倍與設備產水能力匹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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